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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传真]中共浏阳市委浏

[政务传真]中共浏阳市委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
作者:浏阳市市…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4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省第九次党代会建设教育强省精神和我市第十次党代会科教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现就建设教育强市作出如下决定:

  一、建设教育强市的战略意义

  1、教育是关系浏阳百万民众的民生之本。教育关系到千家万户,解决教育问题是民生问题的核心要素。教育机会是最重要的发展机会,教育平等是最重要的平等。要把教育作为一种基本的公共服务,大力推进教育强市建设,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都能上好学。
    2、教育是实现浏阳“两个富裕”的动力之源。浏阳要全力推进“双百亿”工程,实现“两个富裕”目标,最终的动力就是要发展教育,培养一大批新型人才,提高全市劳动者的整体素质,把人口大市转化为人力资源大市,从而增强教育反哺经济的能力。
    3、教育是推进浏阳社会发展的和谐之基。发展教育事业,促进教育均衡、可持续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浏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条件。加快建设教育强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形成教育与社会发展相互依靠、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二、建设教育强市的主要目标
  4、总体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十五年教育;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基本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教育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生均教育资源占有量和教育信息化水平居全省县(市)前列,全市90%的乡镇、街道达到教育强镇(乡、街道)标准。教育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反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实现我市教育大市向教育强市的历史性跨越。
  5、普及水平:到2010年,全市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从学前至高中15年教育。3-5岁幼儿入园率9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儿入学率、巩固率、完成率100%;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少儿入学率和巩固率、完成率分别达95%和100%;高中阶段教育(含职高)毛入学率9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0%以上。
  6、学校建设:到2010年,全市学校100%达到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基本实现校园网“班班通”,计算机人机比例达10:1,农村寄宿制中小学100%建成设施齐备、功能齐全的能适应现代教育需要的学校,城区教育资源得到整合和拓展,满足新增城市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就读需要,基本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7、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一大批适应现代化和浏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和合格的劳动者。
  8、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体相当,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0万人次以上,培训城镇在职职工3万人次以上,回乡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培训的人数95%以上,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95%以上。到2010年,全市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15年,企业管理人员60%以上拥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建设教育强市的工作措施
  9、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学校图书、仪器、电教设备的配置和更新。进一步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两年内重点改造农村薄弱学校和基本完成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到2010年,在城区新建3所完小,完善2所初中,切实解决新增城市人口和农民工进城务工子女的就学问题。
  10、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点办好市职业中专和市职业教育中心,扶持办好3-4所民办职业高中,积极支持长沙市职业技术学院和湖南省外国语职业教育学院的发展壮大。改革职业教育课程设置,与医药产业、制造产业、花炮产业、花卉苗木产业紧密结合,加强实习、培训基地和设备建设,积极培养技能型适用人才,为我市主导产业服务,为实现“两个富裕”服务。
  11、鼓励发展民办教育。进一步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重点发展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政策待遇,其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具有同等地位。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政策环境,使之做强做优。
  1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师德考评长效机制,强化教师责任感、使命感。建立优秀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制定教师引进五年规划。全面落实教育部门归口管理教师的职责,继续加大“双聘”制力度,在教师编制总额内,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制定落聘教职工生活待遇标准,合理分流富余教师,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整合各类教师资源,建立健全以校本培训为基础、现代网络为依托、岗位与学历培训相结合的教师教育新模式,提高全体教师队伍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建立城区和经济发达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机制,在城区试行教师定期流动的新机制,促进教师队伍的交流互动;实行山区教师定向委培,稳步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继续推进教师读书工程和“名校长、名师、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建立山区教师、校长、名师、骨干教师津贴奖励机制,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树立优秀教师品牌,培养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名师和教育专家。到2010年,全市小学专任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初中专任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90%以上;高中阶段教师100%达到本科学历,具有研究生学历者10%以上;引进一批本科以上学历教师;中小学“双语”教学教师比例5%以上,职业学校“双师型”专业课教师比例50%以上。
  13、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挖掘浏阳深厚的德育资源,弘扬“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浏阳精神,努力构建德育工作“学生、情境、活动”三中心格局,注重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进一步建立健全德育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考评制度;构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援助干预机制,注重心理疏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以新课程改革为推手,积极探索小班化教学模式,不断开发具有本土特色的课程资源,构建科学的三级课程体系。加强教育科研,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不断总结推广有效的教育教学经验。坚持实践性原则,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市内科技、文化、体育等公共场馆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加快建设好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素质教育基地和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大力开展科技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知识转化和自主创新的能力。
  1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弘扬“自强不息,敢为人先,以人为本,包容共生”的教育精神,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优化、美化校园文化环境,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厚重的校园文化积淀和清新的校园文明风尚,让先进的校园文化辐射到全社会,促进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建设。
  15、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大教育信息化装备力度,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技术装备水平,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机整合,积极开展教师的信息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信息技术教育的应用水平和质量,开发网络课程、网络教学,建成一批真正的数字化校园。充分利用校园网络系统为党员远程教育、农民科技培训服务。
  16、切实提高办学效益。建立健全现代学校制度。强化依法治校、民主治校,加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以初级中学兼管小学的管理模式,理顺各种关系,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凸现学校办学特色。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细节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树立教育成本意识,对人、财、物等教育资源进行有效、科学的管理,充分有效地利用教育投入,提高培养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促进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 
   17、积极推进社区(村)教育。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形式的社区教育网络,社区、村要制订区域内青少年教育规划,充分发挥关协、老协作用,关注社区青少年健康成长,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通过广泛开展面向全体市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劳动技能、社会生活的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居民、乡镇村民的素质,促进社区教育向社会化、法制化、科学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社区管理与依托社会组织相结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工作格局。
   18、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开辟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名优教师赴先进地区进修渠道,加大引进优秀人才力度,鼓励支持名优学校与国内外优秀学校的交流与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19、初步形成学习型社会。在全社会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建立终身教育运行机制和投入机制。积极推进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乡镇的建设,淳化民俗民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重视发展老年教育,办好老年大学。优化整合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学习资源、文化资源,鼓励学校向社会开放教育资源,引导学校更好地为社会服务。积极建立广覆盖、多形式的终身教育体系。

  四、建设教育强市的保障机制
  20、加强对建设教育强市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建设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主管市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建设教育强市的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辖区内的教育强镇(乡、街道)建设工作。
  21、建立教育工作问责制。实行市乡两级领导定期议教和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落实统筹管理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教育机构改革的意见》,配强教育管理干部,明确职责,及时解决教育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对乡镇、街道教育工作和相关部门落实教育责任情况实行问责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对在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甚至造成失误的将追究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2、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教育工作,各级党政负责人要率先垂范,积极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有关部门要为教育发展提供优良服务。财政部门要落实各项经费政策,保证教育经费到位;人事、编制部门要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支持;规划、国土、建设部门要为学校建设献计出力;公安、文化、工商、电信、广电、综治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及其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维护师生安全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税务部门要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宣传、新闻部门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建设教育强市的舆论环境。各级各部门不得向学校乱收费、乱罚款。
  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学校的领导,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学校保学控流、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维护稳定安全、规划和提供学校建设用地、筹措部分教育经费等。
   23、健全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下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政策规定的各项教育经费的到位。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教师工资、地方补贴、医保金和住房公积金纳入财政预算,教师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与公务员同等的福利待遇;学校建设、校舍维修和设备配置按有关规定安排预算;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部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添置设施设备;在城市建设配套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城区扩建中小学校舍和完善配套设施。教育债务纳入政府整体偿债计划,逐步还清现有债务。落实国家、省关于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的文件精神,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建立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新体制。到2010年,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人均教育经费支出进入全省前列,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
  落实中央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费入学,建立健全家庭困难学生救助机制,确保高中阶段学生不因家庭困难上不了学,确保被高校录取的新生能入学。
  24、加强政府教育督导。建设一支业务精干的教育督导工作队伍,树立教育督导权威,依法履行督政督学职能。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和教育强镇(乡、街道)评估奖励制度;坚持督政为主,督学为本,逐步建立对教育实施状况的监控体系。


(注:浏发[2007]10号文件,2007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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